夫妻房产过户必须要到2个部门办2项手续。
1、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或前往赠与一方的居住地所在处,拿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赠与合同以及不动产的权属证书申请公证;
2、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也就是房屋加名或过户。必须是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这两项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