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民法典,近日,省民政厅修订出台《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规范》重点调整了婚姻登记管辖权、离婚登记程序、档案管理等相关章节,删除了有关撤销婚姻的内容,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婚姻登记工作,细化具体工作规程,确保民法典的贯彻落实以及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以便更好依法行政,切实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和服务需求。
民法典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并对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作出了一系列调整。为此,2020年8月18日,省民政厅建立了线上线下联动的“浙江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线上一对一实时互动的专业化辅导,预约各婚姻登记机关线下辅导服务。同时,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省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系统已完成升级优化并于2020年12月31日晚更新上线。目前,全省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全面培训工作也已完成。全省各地民政部门正在积极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紧系统试用、做好政务公开内容更新等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