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侵犯隐私权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他人允许、非经合法程以及途径擅自买卖、传播、宣扬和泄露他人隐私,并且导致他人的私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023-01-16 1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