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件(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

   2023-04-09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270
核心提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离婚率不断攀升。2021年元月一日起,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有所变化。那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离婚率不断攀升。2021年元月一日起,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有所变化。那么现实生活中,如果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起诉状

起诉状首先应当载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其次在诉讼请求部分列明请求,如:判决某某和某某离婚;婚生子女由某某抚养;婚内取得房产、车辆、存款进行分割。最后,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阐述,如夫妻夫妻关系存续的期间,婚生子女的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请求财产分割的理由等。一般提交离婚起诉状应当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

三、财产清单

对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建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列出清单后提交法院。

四、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一般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除了法庭调查询问夫妻感情状况外,掌握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一方也可将该份证据一并提交法院。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以到居住地或者登记地的法院进行立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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