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找哪个部门投诉?

   2023-01-16 11030
核心提示:我国工伤鉴定在以下部门:1、如果是初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2、如果是再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是在县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我国工伤鉴定在以下部门:
1、如果是初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2、如果是再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工伤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是在县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1-16 12: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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