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房屋继承)
立遗嘱人:XXX,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月X日,住广州市荔湾区,公民身份号码XXXXX。
继承人:XXX,女,汉族,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住广州市荔湾区,系立遗嘱人XXX女儿。
立遗嘱人XXX由于担心去世后,家庭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于 年 月 日在广州市 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拥有的以下财产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XXXX房(广州XXX幢XX房),登记字号为:17登记XXXX。
该房屋为立遗嘱人XXX及其妻子XXX(身份证号码XXXX)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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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本遗嘱一式四份,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后,一份交由公证处保管,一份交由XXX保管,一份交由XXX保管,一份交XXX保管。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字使用)
立遗嘱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