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是衡量现代人生活水准的重要指标,其中房屋作为不动产,更是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许多人选择购买房屋时,都会对房屋周边的设施有要求,一些便利设施将会从很大程度上影响购房者未来的生活。因此,当实际交付房屋时发现周边配套设施与合同上不符时,该怎样做以向对方求偿呢? 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配套设施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若合同中对于房屋配套设施有相关的约定,而开发商未兑现承诺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具体规定如下: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小区环境以及周边设施会影响居民居住的幸福感,一套房子的交付价格往往也是较高的,部分开发商为吸引消费者夸大甚至是虚假宣传,此时就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辨别。如果不幸购买房屋后发现不符合同的现象,也不要惊慌,可以寻求律师帮助,提起民事诉讼。知芒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