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事会的表决规则,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基本上都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但是,监事会上所讨论的这些事项,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的情况下才能执行。形成监事会会议记录以后,出席监事会的监事都应该在记录上签名。关于监事会表决规则是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监事会表决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1、监事会的表决规则不是法定的,应该由公司章程制定。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监事会的职权是怎么规定的
1、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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