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交通管理部门要到现场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如果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复核是不是都按原判的?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复核一般都按原判吗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的,并不一定是按原认定结果判的,主要看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的,并不一定是按原认定结果判的,主要看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知芒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