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调解,因为调解能够解决双方的纠纷,避免彼此再打官司浪费时间,拖延交通事故的赔偿等等。在交通事故双方调解成功之后,也会出具相应的调解书,许多人想要拿它去公证。知芒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吗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写一份书面的协议书,用来约束双方,只需要将协议书写的具体完善,将所有问题都以书面的形式约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公证的。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见,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而其中的调解书是指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门的调解书。鉴于上述规定,若对方反悔起诉至人民法院,你可以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交通事故调解书就算是不公证,它也可以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不会因为交通事故调解书没有公证就影响到对方履行。在拿到了交通事故调解书之后想要对它进行公证,想要详细了解并给自己提供支持的人可以在线询问知芒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