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推迟不超过3个月去收房。业主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日期范围内收房,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推迟收房属于违约,推迟收房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开发商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023-01-16 17: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