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区的停车位都要求车主必须购买,不予以出租,这样的情况是否违法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停车位只租不卖违法吗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很多小区不允许业主租用车位而必须购买,价格大多在15万至20万元,足够买一辆普通的家用轿车了。如果按照每天停车费为10元来计算,那么20万元的买车位费用,相当于风雨无阻连续停车50多年的花销。而且更过分的是,有这种要求的物业都不允许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入小区,不管老弱病残,只要没有购买车位都必须将车停在小区外,然后步行数百米才能回家。如果停车场车位不足以满足业主需要倒也罢了,但是,明明大量车位闲置仍然强迫购买的行为,是否涉嫌违反了 ”网友“市民”对物业的做法表示不解。
调查
有人只租不买有人一下买俩
“我不仅买了车位,而且买了相邻的两个。本来一个车位18万,因为买得多,每个车位给我便宜了2万,一共花了32万。”市民王女士家住黄河路附近某小区。她坦言,因为小区的停车位比较紧张,所以她买车位不仅为了停车方便,更主要的是觉得有投资潜力。市民朱女士在小区内租了一个车位,一年费用为7200元,相当于每天20元。“其实,我们小区门口有些免费车位,但有个固定车位省心啊,不用费劲找地方,车也相对安全,关键是还离家门口近。”朱女士说,她不会考虑买车位,因为价格难以承受。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着私家车的日渐普及,小区停车问题已经成为业主和物业,以及业主之间的突出矛盾。“一夜之间,我家楼下不知道谁竟然私自安上了停车器。小区道路是大伙儿的公共停车资源,凭什么占为己用”昨天早上一出门,李先生就被眼前看到的一幕气得够呛。对于这种免费停车或者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来说,因停车而引发的纠纷格外多。
管理部门回复
小区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
市国土房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地下停车库来说,如果是没有计入地面建筑公摊地下停车库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大型公建及住宅小区项目,地下(半地下)停车场、车库按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和改变使用用途。经依法批准对外出售、出租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出售。
因此,在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地下停车库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决定是否出租或出售,相关部门无权干涉。但是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小区停车位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应首先出租或出售给本小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