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令第154、159号,建市[2007]230、2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湖北宏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经初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8日。
四、拟同意申请及补证后同意申请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登陆“湖北工程建设网”,凭企业加密锁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无加密锁的企业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联系。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一路78号
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1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许可审核表.doc
2、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审核表.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