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争议的裁决方式;人事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两者受理的范围不一样。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2023-01-17 06: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