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房子没有赔偿金,合法的拆迁行为只需要给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但是补偿标准肯定不是固定统一的。不过在拆迁房子时要对被拆迁户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同时还要对被拆迁的房子进行补偿。
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赔偿多少?
土地征收时拆迁房屋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只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拆迁房屋?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房屋拆迁流程有哪些?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如果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正常情况下被拆迁户不能跟征地主管部门索要赔偿金,行政赔偿跟行政补偿是不一样的。拆迁之前征地主管部门会按照制定好的补偿政策跟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