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误区有哪些

   2023-05-01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810
核心提示: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误区有哪些?下面,知芒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限制人身权的协议无效,只能约定财产和债务婚姻关系

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误区有哪些?下面,知芒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限制人身权的协议无效,只能约定财产和债务

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混合,财产协议中很容易出现和人身属性有关的内容。例如,约定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则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有的协议会约定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因为判断子女的抚养权要以有利于子女为原则,因此类似约定也将被认定为无效。建议财产协议中只约定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问题,不要涉及人身权,更不要限制任何一方的人身权。

处分他人财产无效,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夫妻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资产还是公司资产认识不清,因此签协议的时候可能会把他人或公司的资产包括在内。例如,民营企业家通常都存在家庭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他们可能会把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房产、汽车作为个人资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处分他人财产的协议无效,在签协议时要先明确财产范围。

只约定静态财产不够,得考虑财产转化和收益

无论婚前协议还是婚内财产约定,真正发挥作用可能都在离婚之时,因此签署财产协议必须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财产变化,确保在较长的时间内都适用。

在协商时不仅要把已经取得的财产约定在内,还应考虑财产转化和收益问题。例如约定了某套房产归男方所有,还应考虑换房后的房产归属,以及房屋出租的租金等收益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那么房屋租金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借协议逃避债务不行,协议只在夫妻之间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但是如果想通过协议逃避债务则未必能如愿。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如果无法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则这个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

财产约定和赠与不同,若是赠与房产需要过户

财产约定和赠与都涉及夫妻之间财产的无偿转移,但是二者之间又有不同。如果是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将会被认定为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不动产的,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如果属于将一方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应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而不是签了协议就万事大吉。

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不同,后者离婚登记才生效

夫妻之间还有一类常见的协议叫离婚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的区别在于财产约定只要双方签署即生效,但离婚协议需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未办离婚手续的,则离婚协议并不生效。因此,如果双方感情出现问题但并未考虑马上离婚,建议签署财产约定而不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写得再完美,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都是白搭。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知芒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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