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方式: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1-17 1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