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罪几年后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要根据案情确定,因为强奸罪最轻的判刑标准是3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追诉时效就是5年,但强奸罪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样的话追诉时效一般情况下是20年。
一、对于强奸罪几年后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的追溯时效最短是5到10年,最长是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可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强奸这种恶性刑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因为超过追诉时效而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为情节特别恶劣的刑事犯罪,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以后,是可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