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

   2023-05-02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320
核心提示:驾驶机动车要集中精神,所以驾驶机动车是比较累的,特别是驾驶一些大型的车辆。连续驾驶机动车达到一定时间的,应当将车停放在安

驾驶机动车要集中精神,所以驾驶机动车是比较累的,特别是驾驶一些大型的车辆。连续驾驶机动车达到一定时间的,应当将车停放在安全位置,休息一段时间再驾驶,那么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如何认定和处罚?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

1.定义:疲劳驾驶重点运营车辆是指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2.认定:①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②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3.处罚:一般是扣12分,并处罚款。

二、构成交通事故的因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三、重点营运车辆认定和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疲劳驾驶重点运营车辆是指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驾驶这些车辆有疲劳驾驶行为的,一般是扣12分,并处罚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律法百科
推荐图文
推荐律法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发布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陕ICP备17001588号-18
本站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