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由收到当事人之申请的人民法院来执行的,通常在六个月之内就要开始。如果人民法院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在六个月之内开始强制执行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话,就会要求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3-01-17 13: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