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2023-05-05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320
核心提示:拆迁过了一般是不能再享受拆迁了,一个人或者是一户家庭一般只能享受一次拆迁补偿的待遇,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的存在,如果是房

拆迁过了一般是不能再享受拆迁了,一个人或者是一户家庭一般只能享受一次拆迁补偿的待遇,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的存在,如果是房屋产权人在被拆迁之后,自己的房屋确实又需要拆迁的,此时也是可以享受相关的补偿待遇的。

一般不能。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的产权房需要拆迁。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以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居住人往往对承租人身份展开争夺。因为承租人是谁决定了谁有权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法律规定也明确,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权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继受性,并不因承租人的死亡而丧失,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

只要是行政机关实施拆迁行为,都需要首先获得上级行政机关合法的批准手续以及审批证明,之后再和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就主要的拆迁补偿金的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是不具备上述两项内容的,就不能实施拆迁的行为,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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