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应该由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提出申请,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凭委托授权书申请人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023-01-17 15: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