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想成为合法夫妻的,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以夫妻的名义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那么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如何了断?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如何了断”问题进行的解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夫妻关系,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可按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知芒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知芒网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