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拆迁宅基地可以和对方协商补偿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的情况之下是实行分开补偿的原则,也就是土地方便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还有就是地上的附着物的拆迁价值也是需要进行补偿的。
一、法律规定拆迁宅基地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拆迁宅基地可以和对方协商补偿方面的问题。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拆迁农民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裁决。
村民对拆迁行为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当地政府部门收到裁决申请后,一般会在30天内作出裁决决定。
2、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村民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拆迁协议的,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宅基地在当代的中国是一宅一户的基本原则,当然了,宅基地面临着拆迁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至于具体的补偿的标准,当地的人民政府会发布公告,如果社会标准有或者是拆迁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都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