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被剥夺孩子监护权的,如果当事人确有悔改表现,经其申请,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的资格,同时法院终止指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的,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2023-01-17 1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