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孩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妈妈觉得孩子既然跟着自己生活,自己也不希望孩子用前夫的姓,于是就打算给自己的孩子该个新的名字,让孩子能重新开始新人生。知芒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离婚后怎样给孩子改名字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8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8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离婚后如果孩子的妈妈打算给他改名,妈妈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算爸爸不同意也可以改名的,但最好得到爸爸同意再改名。在离婚没有爸爸的同意妈妈要改名,但爸爸不太同意该怎么做,就应该找知芒网律师来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