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于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有拘传,罚款,拘留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在诉讼中有人违反法庭规则,可以予以训诫。关于离婚诉讼中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主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还可以是案外人。因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针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的,因此,无论是谁,只要是其行为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就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不论其是否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
2、行为人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行为人在诉讼中实施了具体的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该行为在客观上妨碍和干扰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引起了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后果。行为可能表现为作为,如伪造证据或毁灭证据、指使他人做伪证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员拒绝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等。
3、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
所谓主观上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希望或放任妨害民事诉讼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造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结果且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造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结果的,如因为大意或疏忽而丢失了证据等。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4、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一般是在诉讼过程中。
如果是在诉讼之前或在诉讼结束之后,行为人所实施的在形式上与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类似的行为,虽然有可能也是违法的。但一般不能认为该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在诉讼外实施的行为,符合一定情形的,也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即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处理。同时具备了上述四个要件,就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行为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只有法院,为了能够正常的审判才可以使用的。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能够保障,当事人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并且起到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的作用。另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其实主要是为了起到教育作用,如果教育的目的达到了,并且行为人保证不再进行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法院可以是可以改变原来的决定并减轻处罚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