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夫妻双方离婚的重要方式,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是有可能不判决双方离婚的,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候,原告需要准备的主要是证据,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