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金融资产管理公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都需要的条件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加上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方式。使得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在质上存在很大差异。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