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但找不到男方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即使男方不出庭也可以判决离婚;只要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就能以此为由判决离婚。关于起诉离婚了,但男方找不到人,我该如何办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二、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六)、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七)、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八)、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九)、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发给离婚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