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出未过户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车辆已交付未办理过户的,应由买受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车辆未交付未办理过户的,应由原车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关于车辆卖出未过户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车辆卖出未过户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1、车辆卖出未过户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车辆已交付未办理过户的,应由买受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车辆未交付未办理过户的,应由原车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原车主承担责任吗
1、买卖未过户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须注意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找到现车主,原车主(机动车登记人)也不能证明其已经将车辆卖出,则不能排除原车主的赔偿责任。
2、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权转移或变更其他事项时需办理变更登记,但是,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这就要分析车辆买卖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规定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转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