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如何判刑

   2023-05-26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410
核心提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瀕

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瀕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规定。关于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如何判刑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如何判刑

1、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瀕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规定。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邮寄、利用他人或者随身携带等方式,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瀕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从这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的行为。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

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多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律法百科
推荐图文
推荐律法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发布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陕ICP备17001588号-18
本站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