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振辉纯债债券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首次分红公告|基金|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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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原标题:东方振辉纯债债券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首次分红公告 公告发送日期:2022年1月18日 1. 基本信息公告 注意:根据《东方振辉纯债



原标题:东方振辉纯债债券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首次分红公告

公告发送日期:2022年1月18日

1. 基本信息公告

注意:根据《东方振辉纯债劵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年度收益分配可达6倍,每个基金单位的收入分配比例不能为。在收入分配基准日,每个基金份额的可分配利润低于20%。

2. 其他与股息有关的情况

3.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3.1本收益分配公告已经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核。

3.2在权益登记日申请认购并转入本基金的基金单位,不享有本次的股息权益。

3.3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法分为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基金单位持有人可自行选择。如阁白城风雷下选择股息再投资,经股息再投资转换而成的基金股份,可获豁免认购费。如果不选择股利分配方法,默认是现金股利。

3.4当投资者的现金股利低于最低现金股利分配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登记机构将于2022年1月19日根据基金单位除息后的净值自动将投资者的现金股利转移至基金。份额。

3.5选择现金股利分配方式的基金单位持有人的股利将于2022年1月20日从基金托管账户中提取。自2022年1月21日起,基金单位持有人可查询股息到达情况(具体到达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选择股息再投资和股息分配方式的基金单位持有人转让的基金单位,可于2022年1月21日起查询赎回。冻结基金份额的股息分配,应当作为股息再投资处理。

3.6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经理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基金经理的网站查询和更改目前的分红分配方式,也可在每个基金开盘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机构修改分红分配方式。股利分配方式将根据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2022年1月19日除外)最后一次选择的股利分配方式,并经基金登记机构确认。

3.7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3.8咨询方法

基金经理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服电话:400-628-5888。

特别声明。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

关于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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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东方黄金证券交易所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代理机构

同时开通兑换服务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自2022年1月19日起,新增加的交通银行将负责公司的东方金正通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业务(仅用于前端认购模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适用资金及经营范围

2. 重要的通知

1. 上述基金利率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该公司所持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该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对于上述基金列表中的资金,如果前端费用和后端费用同时使用,则只开放前端费用模式下的新世纪网商联盟交换业务。

3.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账户的开立和销售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和业务处理流程以民生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有关详情

4. 风险预警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的态度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也不保证基金有最低回报。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基金投资时应遵循“买方自负”的原则,认真阅读《基金合同iqr 淘宝网》、《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点和产品特点。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基金认购意愿、认购时机、认购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审慎的决策。负担。

特别声明。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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