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实习期间受伤不能按工伤处理,毕业生试用期内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工伤处理。工伤认定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1-17 2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