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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地产买卖的居间人资格。不动产交易的居间人,国家是否有规定需要特殊...
- 2、自然人作为居间人从事中介行为似乎不违法法律,但工商局的执照中都注明不...
- 3、房产中居间是什么意思?
不可以。成立一个地产公司需要一个全国经纪人牌照和三个地方经纪人牌照。
因此,对这类居间活动,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居间制度的基本原则,就要予以认定,而不能强求居间人具有经过法定程序核准的特定的主体身份。
关于居间人是否必须具有特殊营业资质的人,有两种看法:一是,“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594页,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居间人,是指为双方交易提供机会、信息,促成双方交易的人员。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居间人,至于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来说要看工商局核准的营业范围当中是否包括信息咨询这类的内容,否则可能涉嫌超范围经营,不过一般来说工商局不会无聊到抓这种擦边案件的。
3、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务是法律行为,这正是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4、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对专门从事中介服务(居间业务)的公司,有必要对其资质提出特殊要求,即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并经过登记才能营业。
法律分析:所谓房屋租赁居间,是指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以居间人的身份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整个活动过程。房屋租赁居间包括房屋出租居间和房屋承租居间。
房地产居间是房地产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房地产经纪行为。具体是指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行为。
居间的意思是:在双方之间(调停,说合):居间调解。居间亦作“居闲”。指处于双方之间调解或说合。《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宾客居闲,遂止,俱解。
也就是说,居间人仅仅起到居间、中介作用而已。通俗地说,居间人就像是媒婆一样,只负责牵红线,但不包成,对男女双方婚后是否幸福不负责。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需向居间人给付报酬。
房屋中介就是典型。三方:居间人、委托人、第三人居间人不是 合同当事人 ,只是向委托人报告或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与第三人是否订立合同与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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