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是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间和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时间想加得出的。
一、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间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有特殊情况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4日。
对流窜作案(跨市县连续作案或在居住地作案后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
也就是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间最长有3天、7天、30天共三种。
二、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时间
检察机关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天内必须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也就是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是7天。批准逮捕仍然是侦查阶段。
由以上可知,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0+7=37天,最晚第38天要么被执行逮捕继续在看守所羁押,要么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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