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脊髓 |
1.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
2.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
3.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
4. 颅骨骨折 |
5.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
6.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
面部、耳廓 |
1.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
2.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
3.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
4.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
5.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
6.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
7. 眼睑缺损 |
8.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
9.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
10.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
11. 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
12. 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
13.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
14. 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
15. 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
16. 舌缺损 |
17.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
18. 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
19. 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
20. 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
21. 颧骨骨折 |
听器听力 |
1. 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
2. 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
3. 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
4. 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
5. 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
视器视力 |
1. 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
2. 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
3. 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
4. 斜视;复视 |
5. 睑球粘连 |
6. 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
7. 一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
颈部 |
1. 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
2. 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
3. 甲状腺挫裂伤 |
4. 咽喉软骨骨折 |
5. 喉或者气管损伤 |
6. 舌骨骨折 |
7. 膈神经损伤 |
8.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
胸部损 |
1.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
2. 肋骨骨折2处以上 |
3. 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
4. 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
5. 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
6. 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
7. 胸壁穿透创 |
8. 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
腹部 |
1. 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
2. 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
3. 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
4. 胰腺挫伤 |
5. 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
6. 肝功能损害(轻度) |
7. 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
8. 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
9. 腹壁穿透创 |
盆部及会阴 |
1. 骨盆骨折 |
2. 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
3. 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
4. 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
5. 阴道撕裂伤 |
6. 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
7. 龟头部分缺损 |
8. 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
9. 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
10. 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
11. 一侧输精管破裂 |
12. 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
13. 轻度排尿障碍 |
14. 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
脊柱四肢 |
1. 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
2. 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
3. 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
4. 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
5. 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
6. 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
7. 骨骺分离 |
8. 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
9. 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
10. 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
11. 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
12. 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
手 |
1. 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
2. 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
3. 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
4. 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
体表 |
1. 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
2. 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
3. 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 |
4. 皮肤缺损6.0cm2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