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案件中,如果原告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如果可以联系到被告,法院会通过当面向被告送达、电子送达、邮政法院专递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如果被告找不到或者多名被告中其中一名或者一名以上被告找不到怎么办,难道案件就没办法解决了吗,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就涉及到公告送达期限。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所以民事案件纠纷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公告期满后即视为已经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找不到的被告。一般民事案件中需要经历两次送达,即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文书一次,公告送达判决书一次,也就是两次公告期合计120日。如果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还需要公告上诉状,日期也是60日。
公告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将公告在被告所在地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法院公告栏进行张贴公告;另一种是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经常看报纸的会发现中缝有很多法院公告信息。
2023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修改了公告期,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即公告期限从60日缩短至30日,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能让当事人尽早拿到判决书,更能满足人民对高效解纷的司法需求,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