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索赔案例分析(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之工程结算(最全整理))

   2023-07-25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550
核心提示:一、单价、费用、价款区分工料单价=人+材+机综合人工工日单价=不同工种加权平均后的工日单价人工综合单价=包含了管理费和利润的

一、单价、费用、价款区分

  1. 工料单价=人+材+机
  2. 综合人工工日单价=不同工种加权平均后的工日单价
  3. 人工综合单价=包含了管理费和利润的人工单价
  4. 综合单价=人+材+机+管+利+风险
  5. 全费用单价=人+材+机+管+利+规+税
  6. 某某费用=人+材+机+管+利
  7. 某某价款=人+材+机+管+利+规+税
  8. 一旦是支付性质的,不管题目描述的是费还是款,都是全费用(例如: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要算成价款)

二、计算签约合同价

  1. 签约合同价=分+措+其+规+税
  2. 分部分项工程费=各个工程量*综合单价求和,或者直接给出
  3. 措施费=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
  4. 总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总价措施费
  5.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管理费
  6. 暂列金额一般题目已知
  7. 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师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题目中给出
  8. 计日工:包含人+材+机+管+利,为合同外的工程,不是人工费,也不是人工单价
  9. 总承包管理费:以甲供材为基数*总承包服务费率;以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基数*总承包服务费率
  10. 规费、税金题目直接给出。

三、材料预付款

  1. 计算:材料预付款=基数(一般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比例(一般20%)
  2. 扣回:题目给出,分N次扣回
  3. 起扣点:T=P-M/N其中,起扣点的计算公式如下:T=P-M/N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已完成工程价值;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造价工程师近10年未考
  4. 性质:不属于工程款,不用*支付比例,属于借款

四、提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

  1. 属于提前支付的工程款,要乘以支付比例(全额支付的除外),一旦支付后期不予扣回、
  2. 不属于工程进度款,注意:只有开工后的月末支付的钱才属于工程进度款
  3.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多少?不要*支付比例
  4. 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多少?要*支付比例
  5. 全额支付:不要*支付比例
  6. 一次性支付:要*支付比例

五、某月承包商已完成工程款/工程进度款

  1. 分部分项工程费=表格中给出的第某月承包商各个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投标单价或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之和
  2. 措施费=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注意是否有“竣工结算时再调整)
  3. 专业工程
  4. 计日工:题目中出现临时工程时,默认为计日工已包含了管理费和利润
  5. 总承包服务费(注意是否有“竣工结算时再调整),专业工程变化,总承包管理费随之变化
  6. 价格调整、变更、签证、索赔(多因素引起综合单价调整时,已完工程款计算)
  • 先计算原合同价款
  • 再分别计算各因素引起的调整额
  • 汇总到已已完工程款

7、规费、税金

8、累计已完成工程款:不包括材料预付款,包括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

9、累计已完成合同价款:包括材料预付款,包括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

六、业主应支付的工程款

  1. 应付工程款=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款*支付比例-材料预付款-甲供材裸价
  2. 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
  • ?开工后,每月末业主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累计
  • 包括每月末支付的工程款
  • 不包括材料预付款
  • 不包括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
  • 安全文明施工费只要不是开工后每月支付的钱都不叫工程进度款

3、累计支付的工程款

  • 不包括材料预付款
  • 包括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

4、累计支付的合同价款

  • 包括材料预付款
  • 包括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
  • 包括每月末支付的工程款

5、累计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款+材料预付款
  • =累计已支付工程进度款+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材料预付款

七、综合单价的调整

  1. 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综合单价的变化
  • 工程量超过15%的工程量
  • 工程量超过15%,超过15%的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予以调低
  • 某月实际完成的量,不能判断是否超过15%,累计到哪月超过,就在那个月开始调
  • 工程量减少15%的工程量
  • 工程量减少15%,减少后全部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予以调高
  • 某月实际完成的量,不能判断是否减少15%,到最后一个月累计工程量,若减少超过15%,则在最后一个月统一调整
  • 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 整个综合单价乘以调价系数(0.9,1.1)
  • 只调整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和利润,乘以调整比例
  • 按计价公式调整

2、人材机单价变化引起的综合单价的变化(此部分调差,均记取管+利+规+税)

  • 政策性因素导致人工单价的上涨,全由发包人承担
  • 发包人暂估材料:上涨部分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按实际购买价格结算
  • 承包人自报价价格材料:承包商承担题目背景中给定的风险幅度,超过幅度的由发包人承担
  • 材料调整后新综合单价的计算步骤
  • 费用调整=需要调整的单价*消耗量*管*利
  • 新综合单价=原综合单价+费用调整/清单量

3、项目特征变化,用新综合单价代替原综合单价

4、采用调值公式调整单价

  • 保证不调的比例+调整部分比例=1
  • 看清题目中可调因素是占总的比例,还是占可调值部分的比例
  • 用调值公式调整后不再重复记取管理费和利润

5、采用调价系数调整

  • 调价系数=现行价格指数/基期价格指数
  • 考核方式1:直接给定调价系数:0.9,1.1
  • 考核方式2:现行价格指数比基期价格指数上涨12%,调价系数=1+12%
  • 考核方式3:基期价格指数为100,结算价格指数,调价系数=105/100
  • 考核方式4:给出投标截止日期,根据基准日定义找基期价格指数
  • 用造价指数调整法进行调价,要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八、偏差分析

  1. 投资偏差-建设方角度;费用偏差-施工方角度
  2.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各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值*(1+规)*(1+税)=(各分项计划工程量*原单价求和)*(1+规)*(1+税)
  3.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各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值*(1+规)*(1+税)=(各分项实际工程量*原单价求和)*(1+规)*(1+税)
  4.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各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值*(1+规)*(1+税)=(各分项实际工程量*新单价求和)*(1+规)*(1+税)
  5.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 进度偏差>0,进度提前;
  6. 投资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 投资偏差>0,投资节约;
  7. 需要注意的问题
  • 全费用偏差=人+材+机+管+利+规+税
  • 求的是累计值,不是某个月的
  • 注意题目的要求:某分部分项工程偏差、全部分部分项工程偏差还是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偏差

九、增值税相关问题

  1. 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销项税额条件
  • 收到的发票的主体是一般计税,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 收到的发票主体为简易计税,则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 只有专票才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 普票不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 非正常损失引起的不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 收据不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 =销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
  • =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税)*(1+规费率)*税率-工程量*每单位造价可抵扣进项税额

3、成本及成本利润率的计算

  • 含税造价=成本+利润+税金
  • 不含税造价=成本+利润
  • 净利润=含税造价-税金(销项税)-成本=不含税造价-成本
  • 成本利润率=净利润/ 成本*100%
  • 不含税产值利润率=净利润/不含税造价*100%

十、实际总造价、竣工结算价

  1. 实际总造价=承包商各阶段完成的工程款+/-工期奖罚

承包商各阶段完成的工程款包括开工前支付的总价措施费工程款,不包括材料预付款

2、实际总造价=签约合同价+合同调整额+/-工期奖罚

合同调整额=按实际价格计算的(专业工程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调差、索赔、签证、变更)-签约合同价里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统一取规费税金

十一、质量保证金

  1. 以实际总造价为基数计算
  2. 质量保证金=实际总造价*质保金比例
  3. 质量保证金计取比例根据题目背景要求计算
  4. 若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及保函的形式,发包人不得再扣质量保证金

十二、竣工结算款、结算尾款、竣工结算最终支付工程款

  1. 竣工结算款=实际总造价-质保金-已支付款(已支付款包括开工前支付的材料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各月已支付进度款)
  2. 竣工结算款=实际总造价-质保金-已支材料预付款-已支付工程款(包括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及进度款)
  3. 竣工结算款=实际总造价*(1-支付比例-质保金比例)
  • 本公式只适用于竣工结算前所有工程款已按支付比例计取了
  • 本公式不适用竣工结算月份是最后一个月的情况
  • 本公式不适用在某笔工程款在竣工结算的时候再调整或支付的情况
  • 本公式不适用有某笔工程款在进度款在进度支付中全额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的情况)

4、竣工结算款=实际总造价-质保金-承包商各阶段完成的工程款*支付比例

十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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