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3〕1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进行了修订。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7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全泉
电话:(010)65646215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uanpingsier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孙捷
电话:(010)84757032
传真:(010)84757030
邮箱:zonggang2023@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邮编:10004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办公厅、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
温馨提示
查看和下载“附件”,请访问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6月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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