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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所得税年报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 2、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是否要汇算清缴?
- 3、企业所得税几月开始汇算清缴
- 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依据
- 5、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规定
1、进入到所在地的地税网站 点击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导出企业所得税年报的电子档样版 根据汇算清缴的报告来填写 填写完毕后,将电子档导入申报就可以了。
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年度会计报表一式一份(报表需要经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及外经委的批复、验资报告(经同一家事务所验资的企业免提供)(复印件)。
3、年度申报资料: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报送核定征收申报表。
因此,分支机构也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分公司不可以汇算清缴。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分公司做年度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分清分支机构: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亏损弥补:分公司在总机构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由总机构在年度汇总清算时统一盈亏相抵,并按规定递延抵补,各成员企业均不再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亏损。
如果是子公司,要做年度纳税申报的,如果是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就不用进行汇算清缴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5月份。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
也就是说2021年1月1日—5月31日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再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纳税人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来提交相关的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核报备。
根据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的企业和以及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如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有了一定的空间。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充分计列原则所减轻的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对净所得征税,充分计列了各种费用、损失和扣除项目就相应降低了应税所得和企业所得税,也就打到了税收筹划的目的。
1、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查账征收定额征收核定征收方式又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2、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包括查帐征收、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其中核定征收包括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方法。目前我市国税征管的核定征收企业原则采用定率征收方法(以下简称定率征收)。
4、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经确定,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做变更,但对鉴定为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时调整为定额或定率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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