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中,经常听到当事人会问,借条过期了再能起诉吗,起诉了能要要到钱吗?
实际上,所谓的“过期”就是指诉讼时效期间。
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因为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诉讼时效即权利保护期限,区别于除斥期间。
是指在法定权利保护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的,注意一点:法官不会主动援引此条,除非被告方提出)。
除斥期间,法定期限不行使权利,权利会灭失,不再保护,无须当事人方抗辩。此时请保持理智,因为自己的懈怠丧失权利,并非法官或者法律不保护。
诉讼时效规定
一般:3年 起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断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一般社会人为依据)权利受害及义务人之日起。
最长:20年 起算: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中断、中止的规定
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届满。
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事由,中断事由消除后另行计算时效期间。
(上述中止或中断事由详见民事诉讼法。要判断借条等借款凭证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可在评论区问)
#诉讼时效#法律常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788323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