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材的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教材的发表权、教材的署名权、教材的发行权、教材的出租权、教材的复制权、教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教材的修改权和其他教材的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023-03-02 1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