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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是不可以的,除非出具书面证明,法院才会对案件进行判决,如果是原告不出席,法院会判定为撤诉。女方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不可以。如果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席,会被判定撤诉。若原告有委托代理人,也是要必须出庭的。出庭是为了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出庭对当事人不利。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必须出庭,起诉离婚的双方都应到庭审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起诉离婚女方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属于对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若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04law提醒您,离婚起诉状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标题; 2.当事人双方的姓名,住址等信息; 3.陈述诉讼请求、婚姻状况、请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4.起诉的法院的名称; 5.签名并填写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词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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