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地怎么通过网络离婚?

   2023-03-02 20540
核心提示:法律分析:两地分居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
法律分析:两地分居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一方直接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
的,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
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
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3-02 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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