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发布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包括云南、湖南长沙、黑龙江大兴安岭等地。此前,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相关文件,提出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化生育休假制度等一系列相关措施。
云南将对二孩、三孩家庭
发放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
云南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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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三孩教育补贴制度。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当安排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幼儿园、学校就读。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分析,现在各地都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部委精神,都在想方设法提出并努力实施支持积极生育的政策措施。当前有不少地区在探索,对生育三孩子女给予生育补贴。云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三孩教育补贴制度,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导向。相关单位可以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抓落实。
董玉整说,对于补助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补助多长时间,这些可以进一步细化。“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样把原则性的号召和引导变为实际的行动,将惠民政策细化为惠民措施,变成惠民行动,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多地明确提出建立
育儿(生育)补贴制度
云南之外,此前已有多地明确提出要建立育儿(生育)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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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邯郸峰峰矿区:每月发放500元政府育儿补贴金
今年9月,邯郸市峰峰矿区卫健局、计生协会及出台鼓励措施,对按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峰峰户籍职工父母家庭,每月发放500元政府育儿补贴金。措施规定:对按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峰峰矿区户籍职工,父母、孩子均为矿区户籍,父母均小于35周岁,且至少一方在矿区缴纳职工医保的,每月发放500元政府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三岁。
- 湖南长沙: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8月初,湖南长沙发文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长沙市卫健委称,据测算,这笔补贴每年需投入约2000万元。
- 四川攀枝花:生育二、三孩户籍家庭每月每孩补贴500元直至孩子3岁
今年7月,四川攀枝花市公布《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发放育儿补贴金,该政策措施显示,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根据规定,生育时间应在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
- 黑龙江大兴安岭:生育第三个孩子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根据黑龙江媒体报道,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征求《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方案提出,大兴安岭地区户籍且在本地区工作生活的夫妻,生育第三个孩子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生育二孩每月发放300元育儿补贴,生育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多地出台支持生育的措施
育儿补贴之外,去年以来各地出台的支持生育措施中,有不少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努力体现特色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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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延长产假、给予配偶护理假、父母双方每年可享受育儿假
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今年5月,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石家庄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提出要进一步落实三孩政策,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实施,增加优质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到2030年每千户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个。
- 吉林: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
吉林提出,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 浙江:鼓励用人单位允许职工在子女3周岁内居家办公
浙江提出,在子女3周岁内,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 重庆: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在住房方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2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国家卫健委发布指导意见
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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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
- 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制度建设;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 优化生育休假制度。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
- 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 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 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 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90后”“00后”婚育推迟现象突出
鼓励生育需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综合施策。其中,在婚嫁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64.3万对,比上年下降6.1%。这是自2003年以来,结婚人数首次低于800万对大关,也是36年来(民政部网站公布有1986年以来的数据)的最低数据。“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婚育推迟现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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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此次的《方案》提出,引导社会力量推动适龄青年适龄婚育,利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及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搭建平台、举办活动,为青年架起婚姻之桥。在有条件的社区、农村设立婚姻介绍所,重点为大龄未婚青年提供婚姻介绍服务。
董玉整认为,这一措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当前不少大龄未婚青年,同时也是单位的骨干,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设立婚姻介绍所,可以为他们寻找自己的真爱,提供平台、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早日“脱单”,建设幸福家庭。这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家庭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举措。
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分析,未来鼓励生育的力度要加大,要真正落到实处,要对准“痛点”,真正解决年轻人结婚难和生不起、养不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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