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后多久可以第三次起诉】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后六个月是可以第三次起诉,如果有新情况和证据是可以直接起诉的。离婚不能起诉的情形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后六个月是可以第三次起诉的。一审最长六个月,判决下来后十五天上诉期。二审三个月,判决书下达即生效。没有三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诉讼二审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等判决送达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一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上诉大多都会维持原判的。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04law提醒您,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起诉资料交到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必须要递交的材料,一般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夫妻共同生活且知道对方住所地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
以上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后多久可以第三次起诉】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百科参考网。
原创文章,作者:04law,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alvwang.com/04law/122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