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配偶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的再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均分遗产。04law提醒您,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在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经协商同意的,可以均分,也可以不均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失继承权条件的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04law提醒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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