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律师说】收到了很多关于婚前买房房产分割的咨询,在此,整理了比较热门的几个问题,给大家作参考: 答:房产证是否有双方名字对房产分割一定试有影响的! 1、有双方名字 婚前贷款买房,房产证有双方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但离婚时有双方名字的一定就能平均分割。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有协议的遵从协议协议;没有协议的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房产份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只有一方名字 这里说的一般是只有婚前买房出资方一方的名字。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答:房产证加名,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因此,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不会有影响。 答:如果离婚时房产贷款未偿清的,需要看房产的归属,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不相同。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部分作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部分以及其增值部分,获得产权的一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 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贷款未偿清部分就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答:无论以上任一方式,房屋产权都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 律师说建议,不论是房产证加名,还是婚前财产公证,双方最好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