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怎么判?”唐山打人事件中4名受害女子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被打地比较狠的两名女子是轻伤二级,另外两名女子都是轻微伤。
警方通告还提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2015年曾以讨债为由,殴打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轻伤,2018年隐瞒事实将盗抢车辆进行质押贷款,2023年实施网络赌博洗钱,此外警方还发现陈某志等人涉嫌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而相关人员是否涉黑仍在加紧侦办之中。
陈某志等人的罪行被写满了整个公告,真是罄竹难书!人神共愤!
我们之前说过,行为人为逞强斗恶、无视法律,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或2人轻微伤以上,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且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残忍方法致人重伤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单从唐山打人事件来说,受害4名女子2名轻伤、2名轻微伤,这种情况下陈某志等人同时构成寻衅滋事罪处罚和故意伤害罪(轻伤),属于牵连犯,最终应当以较重的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最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虽然单看唐山打人事件本身,陈某志等人最多也就5年有期徒刑。但是在网友以及公安的努力下,陈某志等人嚣张的背后一系列罪行也随之浮出水面。
非法拘禁、诈骗、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等这一系列罪行都是独立的,并无牵连和吸收关系,换句话说,陈某志等人依法将面临数罪并罚。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些罪行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最长可达25年。
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陈某志等人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也唯有严惩,才可以慰伤者,平民愤,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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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安律说法